2024-11-11 00:48
为加快推动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建设,持续擦亮“山宗水源 大美青海”文化标识,省文化和旅游厅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青海省旅游发展大会形象LOGO。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征集内容
青海省旅游发展大会形象LOGO
征集时间及对象
征集时间
2024年5月30日—6月10日
征集对象
个人或团体均可参加
征集创作
此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集截稿后,由评审组进行评选,对入选确定作品给予征集创作费人民币20000元(税前),评选结果将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网站进行公布。
作品要求
(一)充分反映召开青海省旅游发展大会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时代特征。
(二)充分展示青海特有的文化旅游特色,能够体现青海壮美的自然景观、悠久的历史人文底蕴、奋发的时代精神。
(三)辨识度高,采用彩色设计,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富有艺术感染力,且图形符号功能强,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四)易于传播,应用性强,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以及媒体等传播介质。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不得与其他城市、大会、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六)设计稿应附有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300字以内),包括设计的图样、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图形标识和字体设计稿应附立体、彩色等效果图,并提供标准用色和专用字体设计稿。
(七)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格式为jpg或tif,大小不低于2M(兆)。
投稿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解放路12号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邮 编:810000
联系人:刘兆义
电 话:0971-6249849
电子邮箱:DWJLYHZC_CN@163.com
活动声明
(一)投稿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明和准确联系方式。
(二)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未曾以任何形式被制作、发表或注册,无第三方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因涉及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构成侵权,一切侵权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三)获奖作品须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LOGO一经采用,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会议、画册、展览及推广活动等,应征作品提供方不再对该应征作品享有任何权利。
(四)设计费个人所得税由供稿作者个人(单位)承担,单位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
(五)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六)本活动解释权归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所有,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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